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持续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东华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及门禁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5〕21号)、《东华理工大学校内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充电和停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校政字〔2024〕3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校内电动自行车违规使用停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6月28日至7月27日(共30天)。
二、整治范围
1.校内所有无牌无证(含套牌、假牌)且存在违规使用、停放情况的电动自行车;
2.未办理校园RFID(射频识别)卡且未安装该卡的电动自行车;
3.在消防生命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要位置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4.随意停放在校园道路两侧、人行道等区域,且影响道路通行的电动自行车。
三、整治方式
1.请车主于2025 年7月5日前,主动将本人名下无牌无证(含套牌、假牌)及未办理校园 RFID(射频识别)卡且未安装该卡的电动自行车清理出校园,不得再在校园内任何区域停放。
2.凡在2025年7月5日前仍未自行清理出校的无牌无证(含套牌、假牌)及未办理校园 RFID(射频识别)卡且未安装该卡的电动自行车,将视为车主自动放弃车辆所有权及处置权;
3.2025年7月5日后,学校保卫处将联合属地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对校园内(包括各楼宇周边、公共停车场、道路两侧等区域)无牌无证(含套牌、假牌)及未办理校园RFID(射频识别)卡且未安装该卡的电动自行车,开展集中统一清理拖移工作。
四、整治要求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体在校师生员工、校内住户须立即停止在校内骑行、停放无牌无证(含套牌、假牌)及未办理校园RFID(射频识别)卡且未安装该卡的电动自行车;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过有效途径将本通知要求及时传达至本单位每一位师生员工(含外聘人员、合作单位驻校人员等),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按时完成车辆清理工作;
3.集中清理期间及之后,凡在校内发现的无牌无证(含套牌、假牌)电动自行车,无论停放于何处,一经核实,将立即被强制拖离校园,后续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且被拖移车辆禁止再次进入校园;
4.请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本次整治行动,广泛宣传,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师生员工应共同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对拒不配合、仍使用或停放违规电动自行车的师生员工,校平安办将在2025年校内平安建设考评中,扣除其所在单位的相应分数。
我们再次郑重呼吁全体师生员工:请充分认识违规使用无牌无证(含套牌、假牌)电动自行车及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违法风险,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保卫处24小时校园值班值守电话:83898110(南昌校区);8258110(抚州校区)。
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保卫处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