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武科工作职责
1.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法律规定,在学校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国防意识,增强国防观念。
2.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军事路线、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军事机关、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的有关文件和决定;
3.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积极开展大学生征兵宣传工作,协助大学生应征政策咨询和宣传、登记报名、初检初审、入伍欢送,协调做好保留学籍、学籍档案和党团关系转迁、学费补偿代偿、退役复学转专业、专升本及专项研究生招生等;
4.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学生军事训练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完成军事技能训练教学任务;
5.制定人武科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文件的管理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6.协调承训部队,来校承担新生军事技能训练任务,起草制定《大学生新生军事技能训练计划》,提前做好新生军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组建在校服兵役转业复学学生教官大队,加强教官大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准军事化管理等;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民共建”“双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转业、复员、退伍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9.搞好国防动员潜力调查,组织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工作;
10.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