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平安建设责任单位:
为加强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就我校2024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南昌校区、抚州校区
二、具体要求
各平安建设责任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师生员工及家属等在校园及家属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各校区门卫及巡逻人员加强巡查,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家属区燃放烟花爆竹。
三、处罚
凡在校园、家属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广大师生员工及住户严格遵守要求,维护校园秩序。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