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提升学校安全生产专业管理水平,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江西省教育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25〕5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别
专家库按行业和专业领域分为建筑、消防、燃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中小学校车)、特种设备、其他行业、综合管理(决策咨询及法规标准)、事故应急与救援等专业组(详见附件 1)。
二、专家职责
1.参与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政策、标准、规范的制订及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指导教育部门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调研等工作。
4.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事故技术分析与风险评估。
5.参与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等。
三、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履职。
2.熟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以技术类专家为主,可以推荐社会领域专家,教育行政部门在职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
4.一般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特别优秀或有突出贡献者, 可放宽至中级技术职称。
5.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安全领域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现场工作。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拟推荐人选认真填写《安全生产专家推荐登记表》(附件 2),并于4月25日前,将登记表连同其安全相关资格证书,或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所承担的项目、课题等成果复印件一并报送至保卫处(教辅楼204)。
2.按专家推荐条件,每行业专家组每专业类别推荐专家人数原则控制在5人以内。
3.学校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各校推荐人选和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五、专家管理
1.专家聘任。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入库专家聘书,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对不能正确履职,或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专家情形的,实时调整并收回聘书。
2.加强激励。省教育厅将采取组织或委托专项课题攻关、作为教育安全培训专家人选、定期参与研讨交流等方式,强化入库专家激励,提高工作积极性。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申报,为提升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水平贡献力量。
附件1:专家行业领域和专业范围分类表.pdf
附件2:江西省教育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docx
保卫处
2025年4月14日